在现有国家重点技校和高级技工学校基础上,重点建设2至3所规模较大、设施完善、特色鲜明的技师学院。在现有云南省综合技工学校基础上,组建云南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暨云南技师学院。 建立高等院校招收职业院校优秀毕业生的办法,鼓励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高等院校,使优秀高技能人才继续接受本科或更高层次学历教育。
对聘用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比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相应待遇,对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持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比照大专生享受相应待遇。
有条件的州、市政府可设立高技能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用于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技能竞赛、师资培训、教材开发、培训补贴等工作。
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保证60%以上的教育培训经费用于技术工人,特别是一线职工的培训。
育路网--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