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专家谈06、07年大纲总要求部分变化
作者:北京金路
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祖华
一、考试性质与测试目标 2006年大纲:
公务员考试是
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公务员的录用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是根据
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并针对职位进行的考试。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人员,按照一定比例可参加招录机关组织的专业考试或面试。 2007年大纲:
公务员考试是由
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用于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公务员的考试;是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按照确定的招录计划,针对相应的空缺职位进行的面向社会的、公开的竞争性考试。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公共科目笔试是根据
公务员职业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针对所有报考者进行的考试。通过测查报考者从事
公务员职业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达到对报考群体初步筛选的目的。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招录机关将按照一定比例组织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报考者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等。 变化:强调了
公务员考试的公开性(面向社会)和透明度和;由针对报考者进行考试变为针对已经缺的职位进行的考试;由笔试合格参加面试变为按照一定的比例组织笔试合格的报考者参加考试(专业课考试)和面试 二、考试科目 2006年大纲: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其中,综合管理类招考职位的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和《申论》;行政执法类招考职位的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在题型、题量和难度等方面有所不同。 2007大纲: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 大纲:取消了分类,行政者能力由过去的两个版本合并成了一个版本。 三、考试方式 2006大纲: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集中在2005年11月26日一天进行。 2007大纲: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变化:没有明确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在招考公告中公布。
申论大纲内容: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材料通常涉及某一个或某几个特定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要求报考者能够准确理解材料所反映的主要内容,全面分析问题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并能在把握材料主旨和精神的基础上,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思路或解决方案,准确流畅地用文字形式表达出来。 解读:第一,考试目的没有变化。仍然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第二,考试形式没有变化。仍然是主观性试题;
第三,考试时间,分数没有变化。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第四,增加了对考试答题要求的细化。答题要求会涉及概括主题、分析问题及原因、解决问题的措施与对策、议论问题、行政公文应用等;
第五,对考试内容有所明确规定。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将作考试的内容。